租房陷阱大解构(二): 短租两三个月,无合同

暑假将快开始,很多短期来港做研究、实习或者做项目的朋友都会在这段期间找短期住宿。正好这时,大学的学期也将快完结,有些巳经完成课程并不打算留在香港拿IANG的同学,就会准备回家。但房子还没有到期,空着又好像很浪费,就会到论坛挂帖。这是一个很好的配对。

但香港的标准租约一般不容许租客私自转让。如果没有得到业主的同意就私自把房子租了给其他人居住,就是非法的二房东行为。其实很多业主都怕麻烦不会同意转租的。私自做二房东的人固然犯法,但住了进去的人也一点保障都没有,到租约完结业主来收回房子时发现住的人不同了,是绝对有权没收押金的。到这时候才知道被坑就太迟了。

怎样避免被坑?就算是短租两三个月,也必须要有租约,并确认和你签约的人就是业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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